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不断发展,贫困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群众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对外开放水平有较大提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理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族法制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更加紧密,实现少数民族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2010年主要预期指标。 1.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保持现有水平。 2.民族自治地方“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3.少数民族婴儿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5‰。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种数比2005年增长20%,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印数比2005年增长25%。 5.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占在业人口比重比2005年提高0.5%,基本接近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 6.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化率比2005年提高5%。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改善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基础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