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指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民族团结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们要牢固确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像珍爱生命一样来尽力维护全市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一要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民族宗教无小事”,凡是涉及到少数民族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问题,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解决,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和纠纷,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在未然之时。对因人民内部利益调整和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端,坚持实事求是,就事论事,绝不把非民族问题与民族问题相混淆。二要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情况汇集和分析机制、可能引发少数民族问题发生的预警机制、涉及少数民族问题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问题的联动机制等,搞好齐抓共管,加强综合治理,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三要不断拓宽民主渠道。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和掩盖矛盾的社会,而是能够协调矛盾、化解冲突、有力量有办法在发展中不断解决各种问题的社会。我们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对少数民族同胞反映强烈的问题主动进行排查和处理,在出台涉及少数民族同胞利益的决策和措施时,要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做到“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办”,努力营造一个民主和畅、民族团结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的民族精神,不断增强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强服务,充分调动少数民族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积极性,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