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突出地摆到全党面前抓紧抓好。作为党和政府的民族工作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就是要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上级的要求与本地党委、政府的部署及部门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创新民族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抓发展,继续加快少数民族脱贫致富步伐,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党章强调“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也是解决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核心,是我们民族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由于多方面原因,少数民族乡(镇)与村、组,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人均生活水平还不算高。而“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 因此,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着眼,从国家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从我市早日实现“两个率先”的全局考虑,真正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发展少数民族经济、致富少数民族群众作为民族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强化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责任,从财力、物力上加大对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工作的支持,以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我们要继续在尚未实现脱贫目标的县(市、区)继续抓好 “少数民族服务基地”建设,在少数民族扶贫工作上力争实现“镇有服务基地、村有典型大户、户有致富项目”的目标。在已经实现了脱贫目标的县(市、区),启动少数民族“小康工程”,认真开展 “民族小康乡(镇)”“民族小康村(组)”、“民族小康家庭”的创建活动,使少数民族同胞尽快走出贫困、走向富裕,与全市人民一道早日跨入小康社会。 保稳定,积极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共同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1] [2] [3] [4] 下一页 |